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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如何领购发票?

本主题由 chinadee 于 2008-6-17 12:57 移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如何领购发票?

一、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应到所在地区的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税务行政许可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附表原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临时登记证表);
    (3)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1份;
    (4)领购国际海运业发票、国际船代发票需提供交通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领购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自开票纳税人认定书;领购保险中介服务发票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业务合同原件、复印件(适用大面额发票)1份;
    (7)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8)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二、日常供票:
    纳税人第二次及以后领购发票,应填写完整的《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持《发票领购簿》及使用完发票存根经税务机关验销后,供给相应数量的发票。若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种类、位数(面额)、数量有增加的,提供《发票领购簿》以及以上2.4.6点资料和填写完整的《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再到发票科申请办理。
    注: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领购、验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时,除按正常程序操作外,发票管理部门在供应、验销发票的同时还应将纳税人所领购、验销发票的号码、数量等信息通过后台税控管理系统录入税控盘/传输盘。即纳税人领购、验销发票都必须带税控盘/传输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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