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的特区高新技术企业有何要求?

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的特区高新技术企业有何要求?

答:经济特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经济特区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单独计算其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济特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按照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期间,由于复审或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从其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起,停止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以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续享受或者重新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无本事没关系,有权有势就行.
没良心无关系,有嘴巴就行.
谁说我不是人?
你找我办事我就是爹我就是人.

TOP

什么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

答:2007年3月16日前登记成立的企业,即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无本事没关系,有权有势就行.
没良心无关系,有嘴巴就行.
谁说我不是人?
你找我办事我就是爹我就是人.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