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国税关于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申请审批

本主题由 chinadee 于 2008-6-17 12:53 移动

国税关于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申请审批

一、申请

    纳税人到所在地区(分)局(宝安、龙岗为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审批表》,填写后连同以下资料交回窗口。

    1、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副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副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文书受理窗口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收到的资料转相应的管理科。

    二、审核

    管理科对资料进行逐级审核并签具意见。

    三、领取税务文书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文书受理窗口领取《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

     四、流程图

    纳税人申请→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管理科审审批→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纳税人
本公司长期收购注册转让10万-1亿各类公司.联系电话:0755-25381129 13724286872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