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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关于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

本主题由 chinadee 于 2008-6-17 12:54 移动

国税关于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适用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管理分局所辖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按月办理扣缴税款申报,于每月7日前到计划征收局征收科(宝安、龙岗基层分局征收组)“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申报,提交《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一式三份)。

    “申报征收窗口”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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